2022年5月30日,世爵国际出台了关于印发《世爵国际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绩政办〔2022〕36号)。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集体土地上房屋征迁补偿安置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征迁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办法》出台的目的和意义
对城市规划区内征迁方式、征迁范围、补偿安置、地块级别做出明确规定,保证征迁工作在区域内的平衡性与可比性,保障征迁过程中不同地块补偿标准与结果公开透明,实现阳光征迁。
三、《办法》起草的基本过程
2022年4月初,县政府办政策法规室结合我县实际进行起草并形成初稿。
2022年4月12日至5月11日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2022年5月26日在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
2022年5月30日经县政府同意,该《办法》正式印发。
四、《办法》的主要内容
1. 强化各方责任
县城市建设管理指挥部统筹调度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征迁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征迁工作并解释本《办法》,委托华阳镇人民政府等单位承担房屋征迁与补偿安置的具体工作;华阳镇人民政府等单位负责拟定、报批项目征迁补偿安置方案,具体实施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征迁工作。
2. 依法阳光征迁
在征迁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房屋征迁实施机构与被征迁人达不成协议,或者被征迁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依法报请县人民政府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并在房屋征迁范围内予以公告。
被征迁人对征地补偿安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被征迁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并在征地补偿安置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房屋征迁公告发布后,不得在房屋征迁范围内实施下列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1)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2)改变房屋、土地用途;
(3)租赁、抵押房屋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3.明确补偿方案
选择货币补偿的结合被征迁房屋所处的区域、用途、结构、成新、层高、建筑面积、住宅房屋主体建筑面积与合法用地面积比等因素确定系数,测算房屋补偿金额
选择产权调换的,由征迁实施机构提供安置房房源(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依据被征迁人原住宅房屋主体建筑面积的1.2倍实行产权调换;附属建筑不得纳入产权调换范围,一律实行货币补偿.
对支持配合房屋征迁的,给予相应奖励或补助,若只选择货币补偿且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补偿协议的,最高可获得征迁房屋总补偿款的30%予以奖励。
具体补偿方案及奖励细节依照《办法》原文规定,补偿计算系数和土地定级结果请参照《办法》附件。
五、创新举措和改革亮点
1、实行阳光征迁。《办法》规定征迁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迁人权利义务等事项,要依法在征迁范围内公告或公示,保证征迁工作阳光透明;房屋征迁实施机构在对被征迁房屋的权属、区域、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也需要将调查结果向被征迁人公开,确保被征迁人对土地及建筑情况知晓明晰,有效降低矛盾纠纷。
2、补偿奖励丰厚。为进一步推动规划区域内土地房屋征迁工作顺利开展,鼓励被征地人支持配合征迁工作,《办法》规定被征迁人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房屋征迁补偿安置协议、按照补偿安置协议约定期限腾空房屋并交付拆除的给予被征迁房屋的主体建筑面积150元/m?的奖励,对于只选择货币补偿的,除货币补偿外,另行给予被征迁房屋总补偿款最高30%予以奖励。
六、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是加强宣传。利用网络、公开栏等形式加大宣传,切实让人民群众了解政策,一方面增强群众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为征迁制度改革创造良好环境。
二是强化指导。对县规划区内土地征迁工作加强指导引领,提高各相关责任单位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降低征迁过程中纠纷矛盾实现的发生。
三是严格监督。在实施征迁过程中,严格把关,从征迁程序履行、征迁准备金落实、征迁世爵国际、拆迁补偿安置等环节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征迁补偿标准,切实维护被征地人民的合法权益。
七、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咨询电话:0563-8159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