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爵国际人民政府 返回专题首页
世爵国际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专栏)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76XA/202506-00026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发布
发文机关: 世爵国际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企业 / 通知
成文日期: 2025-06-30 发布日期: 2025-06-30
发文字号: 绩政办〔2025〕9号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促进和规范旅游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
政策咨询机关: 政策咨询电话: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76XA/202506-00026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发布
发文机关: 世爵国际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企业 / 通知
成文日期: 2025-06-30
发布日期: 2025-06-30
发文字号: 绩政办〔2025〕9号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促进和规范旅游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
政策咨询机关:
政策咨询电话:
下载文字版
下载图片版

关于促进和规范旅游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

绩政20259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旅游民宿发展环境,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促进我县旅游民宿产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根据《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行业标准LB/T065-2019)、《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皖美民宿”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7年)的通知》(皖政办秘〔202472号)、《宣城市民宿促进条例》等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点任务   

(一)合理规划发展布局。加强文化旅游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的有机衔接,明确民宿发展定位,依托重点旅游景区(景点)、旅游度假区、特色旅游村、旅游风景道等发展民宿,打造民宿集聚区等,力争到2027年底,实现全县旅游民宿从规模到质量的全面提升,旅游民宿发展至200家,力争培育等级民宿2家、“皖美”民宿15家、“皖美”旅游民宿集聚区2个,初步形成具有绩溪地方特色的旅游民宿发展体系。(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有序盘活闲置资源。积极探索通过回购、租赁、置换等模式,依法盘活农村闲置建设用地、房屋和其他相关设施。鼓励农户和返乡人员利用自有房屋经营民宿,在规划布局、质量标准、建筑风貌、高度管控等方面加强指导。在符合村庄规划和集体建设用地管控要求的前提下,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自营、出租、入股、联营等方式,依法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展民宿业。(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建局、县文旅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优化服务审批流程。进一步优化民宿申办流程,按照“完善存量、整改在建、规范新建”的原则,规范民宿有序发展。民宿开业前必须按程序完成工商登记、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食品经营许可、特种行业许可等证照办理。实行部门联合审核制度,切实落实公共安全责任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各职能部门专人专责,提供“一站式”服务,解决业主开办民宿“办证难”问题。(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委、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局)

(四)创新延伸产业链条。注重把非遗、徽菜等地域文化融入民宿建设,加大主题客房、特色餐饮、健康养老、农事体验、工艺研学、夜游活动等产品开发力度,打造“一宿一特色”“一宿一主题”“一宿一美食”“一宿一夜游”“一宿一文创”,提升民宿辨识度。实施“民宿+”战略,依托本地优质食材推出地方风味美食,推广“绩品”等品牌,延长产业链,打造系列消费新场景。(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产投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塑造推广民宿品牌。学习借鉴知名品牌民宿的管理经验,推动民宿设计、建设和运营一体化。强化宣传推广,将民宿纳入年度宣传推广计划,综合利用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微视频、抖音、小红书等新媒体平台,多渠道推介民宿产品及系列精品线路。围绕美食、康养、研学、度假等乡村旅游主题,创新宣传营销,借助网友、达人的粉丝效应,推出一批特色精品民宿,打响休闲度假康养旅游目的地品牌。(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县融媒体中心、县产投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强化民宿行业自律。鼓励成立旅游民宿协会,对接省市民宿协会专家资源,为民宿企业提供交流平台。制定行业规范及公约,建立旅游民宿数据库对外发布和宣传,健全旅游民宿黑白名单制度,加强行业自我管理与监督。(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组织保障

充分发挥县推动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和大黄山世界级休闲度假康养旅游目的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牵头抓总作用,全局性、政策性问题由领导小组协调处置,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共同推动民宿产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整合住建、农业农村、交通、文旅等相关项目资金,完善民宿相关服务配套设施,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担保机制和信贷模式、保险机构创新保险产品,提高融资效率、防范经营风险。实施“民宿领军人才”“民宿示范管家”培养计划,建设一支懂经营、善管理、高素质、专业化的旅游民宿人才队伍。

 

附件:1.旅游民宿开办条件

2.旅游民宿办证流程

3.部门工作职责


附件1

 

旅游民宿开办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经营性用客房不超过4层,不超过14个标准间(单间),建筑面积不超过800㎡;

2.建筑物系合法建筑,产权明晰、无纠纷,取得不动产权证;

3.选址应符合所在地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传统村落规划等;

4.新建、改造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规定和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依法设计、施工,确保建筑质量及消防设施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改建的建筑物不得破坏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改造前必须采取加固措施并进行安全鉴定,确保建筑使用安全;

5.利用闲置的文物古建筑、历史建筑、传统建筑等开办旅游民宿,文物应当按照级别报相应的公布机关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办,不得改变文物古建筑整体结构和风貌,涉及文物保护的,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利用历史建筑开办民宿应符合《世爵国际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确保文物整体安全;

6.严格落实生活污水处理措施,配备必要的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后排放的污水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或接入污水管网,实行统一收集处理,涉及餐饮服务的民宿,厨余尾水需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设施;

7.设置固定和围闭的垃圾存放设施,实行分类处理,并及时清运。

二、治安管理和卫生安全条件

1.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客房的门、窗必须符合防盗要求,设有供旅客存放财物的保管箱、柜;

2.配备的视频监控设施,应覆盖出入口、接待处和主要通道,视频监控录像资料留存时间不少于1个月;

3.安装符合实名制管理要求的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具有能够熟练操作的前台登记工作人员;

4.根据经营规模和项目,设置清洗、消毒、保洁、盥洗等卫生设施;

5.配备安全有效的设施设备,预防控制蚊、蝇、蟑螂、老鼠及其他病媒生物及孳生源。设置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并保证能正常使用;

6.客房及卫生间通风良好,有直接采光或具有充足光线,供应冷、热水洗浴及清洁用品用具。提供的生活饮用水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从业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

三、消防安全条件

位于镇(不包括城关镇)、乡、村庄,利用村民自建住宅进行改造的旅游民宿,消防基础设施、消防安全技术措施、消防安全检查等按照《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建村〔201750号)相关规定执行。上述范围外的,应符合《农村防火规范》(GB50039-2010)、《宿舍、旅馆建筑项目规范》(GB 55025-2022)、《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要求。

四、其他条件

1.建筑风貌应与当地人文民俗、村庄环境景观相协调,结构安全牢固,各区域采光、通风良好;

2.民宿内销售出版物的,应当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经营场所摆放的出版物必须是正规出版社出版和合法进口的出版物,不得摆放违禁和非法出版物;

3.民宿内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和娱乐经营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取得相应的行政许可;从事艺术品经营的,应当到县文旅局办理审批手续;举办营业性演出的,应当到县文旅局办理审批手续,演出不得含有非法内容。

五、禁止性条件

1.不得在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重要自然与文化遗产地、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等核心区新建、改建、扩建民宿项目;

2.不得借开办民宿名义建设别墅或私人会所(会馆)等;

3.不得利用违法建设或违法建筑物开办民宿;

4.法律法规政策禁止的其他行为。

 

附件2

 

旅游民宿办证流程

 

1.开办条件。开办民宿需符合《旅游民宿开办条件》(附件1)。

2.提交申请。经营主体须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和申办民宿所需的材料,领取并填报《世爵国际旅游民宿申办审批表》。

3.乡镇初审。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牵头,为民宿经营户提供指导和帮助,会同当地派出所、村委会对《世爵国际旅游民宿申办审批表》及材料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初审过程中及时向县推动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和大黄山世界级休闲度假康养旅游目的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并申请解决民宿经营户在建设和运营管理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4.联合审批。乡镇人民政府初审盖章后提交县文旅局受理,由县文旅局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审查验收并签署意见。对本实施意见出台前已经建成或对外营业的民宿,符合开办条件的,由相关部门负责指导其办理相关证照并规范经营;对不符合开办条件的,由相关部门负责指导民宿经营户在本实施意见出台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办理相关证照、规范经营。

5.证照办理。营业执照先行办理,并及时完成税务登记。根据验收通过的意见,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高效地为民宿业主办理特种行业经营、食品安全及公共场所卫生等许可证。

 

附件3

 

部门工作职责

 

1.县文旅局负责民宿发展统筹协调工作,推动制定相关服务标准,开展等级评定,指导民宿品质提升,开展民宿宣传推广和业务培训等;

2.县公安局负责民宿日常治安管理工作,指导经营者安装、维护治安管理信息系统,配置必要的安全技术防范设施,依法发放《特种行业许可证》;

3.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民宿食品、特种设备安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依法发放《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4.县卫健委负责对民宿公共卫生情况实施监督检查,依法发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5.县消防救援局负责对民宿经营者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和消防安全培训;

6.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指导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发展民宿;

7.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指导民宿建设用地合法性合规性审核、建设规划方案审查、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8.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指导民宿落实生活污水治理;

9.县住建局负责依法依规对旅游民宿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

10.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民宿发展,指导村(社区)依法盘活闲置资源发展民宿产业,促进合理布局,完善配套措施;对辖区内民宿进行摸底并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做好开办民宿的初审上报工作,以及民宿等级评定初审推荐工作;开展日常巡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县文旅局,协助做好执法过程中的现场秩序维护等辅助性工作。

 

 

                           2025630

世爵国际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
发布时间:2025-06-30 14:42 信息来源:世爵国际人民政府(办公室)